离婚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要回抚养权: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比如一方患上严重心脏病,无法正常照顾孩子生活起居。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例如一方长期对孩子打骂,影响孩子心理健康。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孩子到了一定年龄,有自主表达意愿的能力,若明确表示想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具备抚养条件。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关系。比如原抚养方移民国外,无法继续履行抚养职责等情况。要回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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