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包括其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 主观要件: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拐卖儿童,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3.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解救工作秩序,以及被拐卖儿童的人身权利。4. 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职权或者其他条件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儿童的行为。阻碍行为的方式多样,如设置障碍、通风报信、隐匿、转移被拐卖儿童等。例如,某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得知有解救行动后,故意给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使其得以转移被拐卖儿童,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若有人实施了上述阻碍解救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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