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如果回迁房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即便登记为单独所有,仍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回迁房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拆迁所得,那么其性质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2. 若回迁房的取得是基于一方婚前房屋的拆迁,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回迁房归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可能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3.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除外。对于回迁房,关键看其取得的依据及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是否有明确的单独所有约定。4. 举证责任:如果主张回迁房为个人财产,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如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归自己所有、资金来源为婚前个人财产等。若无法证明,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5. 分割方式: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双方贡献等进行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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