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应当履行且有条件、有能力履行职责,但却未履行。例如对工作任务故意拖延、推诿,拒不执行上级指令等。2. 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履行职责的方法、程序等存在错误,导致工作失误。比如在审批项目时未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审核,疏忽大意遗漏重要事项,从而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失。3. 擅离职守,在工作时间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致使相关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如值班人员擅自离岗,导致出现紧急情况时无人及时处理。玩忽职守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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