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背景,铸就专业根基韦宇春律师2009年毕业于广西民族大学法学专业,获本科学士学位,后于2018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结业。其工作履历丰富,2010年6月起入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担任信访维稳专员,此后还在南宁华南城有限公司、广西江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职。2015年11月入职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2018年1月取得执业证,2022年3月合伙设立广西益嘉远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副主任至今,执业年限达8年。荣誉加身,彰显专业实力韦宇春律师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五塘商会调解员,还担任第六届南宁律师协会立法与政府顾问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他荣获第六届南宁律师协会立法与政府顾问事务委员会优秀委员,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优秀委员等荣誉,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的高度认可。多元擅长,解决复杂纠纷韦宇春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纠纷方面,他代理100余件此类案件,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如秦X(化名)案,富德村X组以秦X属于出嫁女为由拒绝给予其及子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分红分配,韦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最终法院支持了秦X等关于确认资格及与其他村民同等待遇分红分配的主张。在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纠纷领域,他曾处理北京xx有限公司南宁第X分公司、南宁X商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安x洛公司拥有多个商标,X鞋业生产侵权商品,由南宁X商贸有限公司供应给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第X分公司售卖。韦律师接受委托后,建议起诉生产商、供应商以及售卖方,最终法院支持了关于生产商、供应商承担侵权责任的意见。金融化债方面,他代理100余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为委托人追回多个租赁物及多笔租金。在婚姻家事及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领域,他代理多起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经济类犯罪案件辩护人,多起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轻判效果。如某职务侵占案件,当事人家属委托韦律师后,韦律师认为此次涉嫌的职务侵占事实与曾判决的挪用资金案件事实在时间、涉案金额上高度重叠,属于重复处理,向检察院提出不批捕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对当事人决定不批捕。韦宇春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复杂的法律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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