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1. 现在法律上已不承认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2. 如果在上述时间节点之后,存在两个所谓“事实婚姻”,一般不构成重婚罪。因为此时不存在受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关系。3. 但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如果同时存在两个符合上述条件的事实婚姻,可能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的,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总之,判断两个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要看事实婚姻形成的时间以及是否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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