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一方丢失办理离婚手续有以下两种情况:1. 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先持另一方的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补发结婚证。再拿着补发后的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2. 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另一方结婚证丢失的证明材料(比如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等)、民事起诉状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经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总之,结婚证一方丢失并不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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