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中没收财产的范围规定如下:1. 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2.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家属所有财产指纯属家属个人的财产;家属应有的财产指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归家属的份额。3.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4. 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