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罪:上海醉驾致人死亡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 量刑考量:醉驾本身是加重情节。在上海,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危险驾驶罪,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即构成醉驾。醉驾发生致人死亡且逃逸的情况,会在交通肇事罪量刑基础上加重处罚。致人死亡是关键情节。若因逃逸行为导致被害人未能及时得到救助而死亡,一般会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被害人当场死亡,逃逸情节会被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 具体操作:司法机关会依据事故现场勘查、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来认定事故责任和逃逸情节。一旦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存在逃逸等加重情节,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责任不因逃逸而免除,被害人家属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总之,上海醉驾致人死亡逃逸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和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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