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金融机构的钱可能涉嫌以下罪名:1. 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2. 票据诈骗罪: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等情形,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3. 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实施了骗金融机构钱的行为,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准确认定罪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旦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金融机构应及时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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