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可以保全的东西包括:1. 银行存款: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资金。2. 房产: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等各类不动产。可以查封房屋产权,限制其交易、过户等。3. 车辆:汽车、货车等机动车。法院可以扣押车辆,禁止被申请人转移或处置。4. 股权:被申请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可对股权进行冻结,防止其转让。5. 其他动产:如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等。可查封、扣押这些动产。6. 到期债权:对于被申请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法院可以向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向被申请人清偿,由法院提取该债权。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以保障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能得到赔偿。同时,财产保全有一定期限,查封、扣押动产一般为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一般为二年,续冻、续封需在期限届满前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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