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是指房屋出卖人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遇到这种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 首先,判断房屋的归属。一般来说,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2. 若都未办理过户,已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合法占有包括签订合同后实际入住等情况。3. 既未过户也未合法占有房屋的,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买受人可主张房屋所有权。这体现了对实际支付对价者的保护。4. 若上述情况都不符合,各买受人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主张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5. 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对未能取得房屋的买受人进行赔偿。买受人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协商不成时,及时向法院起诉,提供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法院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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