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离婚时的分配方式如下:1. 若该房产是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2. 若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相关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 若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4. 若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婚前房产离婚时的分配主要依据房产的出资情况和登记情况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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