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同居后分手,财产分割情况如下:1. 一般原则: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考虑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等因素合理分割。2. 按份共有:若能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出资比例等情况,可按份分割财产。比如一方出资较多用于购买大件物品,可适当多分得该物品或相应价值份额。3. 个人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因人身关系获得的财产(如工伤赔偿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4. 举证责任:主张对某项财产有权利的一方,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财产的来源、出资等情况,以便确定分割方式。5. 协商解决:双方首先可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案,达成一致可签订协议。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判决。总之,恋爱同居分手时财产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以公平合理保障双方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