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法律中关于时效计算的重要规定:诉讼时效中止: 1. 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2.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在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发生地震,导致当事人无法起诉,待地震影响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剩余期间。诉讼时效中断: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 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书面催款,债务人签收,这就构成了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或者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无论最终胜诉与否,时效都中断并重新起算。总之,中止是暂时停止时效计算,中断则是重新计算时效,它们都旨在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合理的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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