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重庆诚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6年执业经验,专注于工伤保险、劳动争议等领域。他办案风格独特,秉持“三快三准”原则,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郑后选律师经办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例。案件缘起:公司“零财产”,劳动者讨薪遇阻唐某(化名)在工作期间遭遇公司拖欠工资,金额高达6万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唐某(化名)于2020年提起诉讼并成功获得胜诉判决。然而,执行阶段却困难重重,公司被查实处于“零财产”状态,执行程序不得不终结。这对唐某(化名)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辛苦付出的劳动报酬看似成为了泡影。转机出现:发现股东未出资漏洞2025年,转机出现。唐某(化名)发现该公司的5名股东存在认缴500万元却实缴0元的情况,而且出资期限早已届满。唐某(化名)看到了拿回欠薪的希望,立即向郑后选律师寻求帮助。郑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意识到这是一个突破案件僵局的关键。调查取证:精准锁定关键证据郑后选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深知要想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证据是关键。律师调取了该公司的工商档案以及银行流水,通过细致的调查和分析,确认了股东确实零实缴的事实。这一系列扎实的证据为后续的申请追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申请追加:依法主张合法权益有了充分的证据支持,郑后选律师代唐某(化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追加5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并提交了终本裁定以及出资明细等相关材料。在申请书中,律师清晰地阐述了依据《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七条,股东在认缴未缴范围内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法院裁定:股东需担责清偿欠款法院受理申请后举行了听证会。在听证过程中,股东未能提供已经出资的证据,无法反驳唐某(化名)的主张。经过合议庭的审查和讨论,法院当日就作出裁定,支持唐某(化名)的申请,追加5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且要求他们各自在认缴未缴范围内对6万元本息承担清偿责任(5名股东认缴范围分别为150万、125万、100万、100万、25万)。同时,法院也告知股东在15日内有提起异议之诉的权利。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唐某(化名)讨回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更重要的是,它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在遇到公司“空壳”躲债的困境时,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是可行的。“认缴≠免缴”,当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时,股东到期未出资的“面纱”可被依法刺破。本案也为类似的终本案件“复活”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劳动者查认缴、拉流水、写追加这三步操作,或许就能拿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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