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金通常是可以退还的。具体情况如下: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2. 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具体没收的比例或金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3. 被取保候审人如果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若不构成犯罪,保证金应当退还;若构成犯罪,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4.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5. 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由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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