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不小心撞死人,不一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1. 判断标准: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如果逆行撞死人是在人员、车辆密集的公共场所,如闹市区、交通主干道等,且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才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交通肇事罪等。2. 一般情况:若只是在相对人员、车辆较少的路段逆行撞死人,通常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逆行属于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若因此撞死人,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3. 具体分析:要综合事故发生的具体场景。比如在小区内道路逆行撞死人,一般按交通肇事罪处理;若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撞死人,因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对公共安全威胁大,有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相关罪名。总之,逆行撞死人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需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环境等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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