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戴金强律师,毕业于江南大学法学本科,拥有22年的执业经验,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江苏常州,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竹山路9号河海金汇大厦10、11楼。他不仅是常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主任,还是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等。此外,他还担任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职业规划导师以及江苏省工信厅入库专家等重要职务,曾被中国律师网主编的中国刑辩大律师第三期收录在册。二、擅长领域戴金强律师擅长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是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公司犯罪以及经济犯罪。他投身刑事业务多年,一直秉持着刑事业务要专业化处理的理念,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其中,至少六起案件在侦查阶段就撤销了案件,六起案件获得不起诉结果,数十起案件获轻判或缓刑。三、个人经历与优势1987年至2003年,戴金强律师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这段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和治安、刑事案件处理经验。在此期间,他与公安机关各条线警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积累了丰富的人脉资源,为他从事律师专职执业,特别是专业从事律师辩护业务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2012年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化建设并成立刑事业务部后,他一直担任刑事业务部主任;2015年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成立专业化宣讲团后,他一直担任专业化宣讲团讲师;从2014年起,他一直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四、经典案例林某某(化名)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某某市检察院指控林某某(化名)等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林某某(化名)等人为满足工期需求,用其他厂家电缆线贴牌某品牌电缆标识进行销售,非法经营额达215万余元。某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某(化名)等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林某某(化名)等三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这样的结果在戴金强律师的专业辩护下非常理想。潘某某(化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潘某某(化名)等人商议去云南购买枪支,贾某某(化名)前往云南洽谈并约定交易。其间情况复杂,贾某某(化名)用冥币骗取枪支后准备邮寄时被警方抓获,潘某某(化名)等人也相继被抓。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判决贾某某(化名)构成非法邮寄枪支、弹药罪,江苏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判决潘某某(化名)、吴某某(化名)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虽然该案两地法院判决均存在一定争议,但作为潘某某(化名)二审辩护人,戴金强律师认为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小案件大理论”案例。某某公司、孙某某(化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单位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间,采用牛肉中掺入猪肉的方式生产肉制品并冒充纯牛肉制品销售,金额巨大。被告人孙某某(化名)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参与其中。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和孙某某(化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并作出相应判决。戴金强律师作为孙某某(化名)的辩护人,对该判决的正确性持有不同意见。戴金强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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