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2. 对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3. 减刑的幅度和间隔时间有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4. 对于一次减刑的时间间隔,法律没有明确统一规定具体时长。但实践中,通常在服刑一段时间且符合条件后才会考虑减刑申请,一般是服刑一年半载后,表现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5. 对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减刑;对于确有悔改并有立功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减刑。总之,坐牢后申请减刑需满足相应条件,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裁定是否减刑以及减刑的幅度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