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 房产: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通常为共同财产可分割。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可分割。3. 车辆:婚姻期间购置的车辆属于共同财产。4. 存款、投资等:夫妻共同的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投资收益。5. 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物品。分割财产时应遵循均等分割原则,同时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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