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首部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正文部分:1. 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2. 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包括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等。例如,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若干元,于每月几号前支付,探视方式为每周探视几次等。3. 对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分割方式,如房产归谁所有,车辆如何分配等;对于共同债务,约定由哪方承担。尾部由双方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需注意,离婚协议书应基于双方真实意愿签订,内容合法合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签订后,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备案。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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