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父母给结婚女儿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明确是赠与女儿个人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未明确是赠与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核心分析首先看父母给钱时是否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个人。若有明确约定,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女儿个人财产。若没有明确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若无特殊指明,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与的意思表示是否明确指向一方。实务建议如果父母想明确这笔钱是给女儿个人的,最好通过书面赠与协议等方式明确约定。若已经发生争议,女儿一方要收集能证明父母是赠与自己个人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来判定财产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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