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两次危险驾驶罪可以数罪并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核心分析数罪并罚原则适用于一人犯数罪的情况,危险驾驶罪属于独立的罪名,两次构成该罪即属于数罪。法院在量刑时需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综合考虑两次犯罪的具体情节等确定最终刑罚。关键在于确认是同一人实施了两次危险驾驶行为,且均构成犯罪。实务建议收集两次危险驾驶行为的相关证据,如交通监控录像证人证言事故认定书等。由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犯两次危险驾驶罪。法院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审理和量刑,被告人可委托律师为其进行辩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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