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丢失不影响离婚。可先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再进行离婚手续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首先,婚姻关系的存在不以结婚证为唯一证明,有其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也可行。其次,补办结婚证或开具证明是为后续离婚手续提供形式上的完整材料。关键在于向正确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且能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和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实务建议先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然后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或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集好相关材料后,若选择协议离婚,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选择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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