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的基本信息与能力展现苏国强律师是中共党员,现执业于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他已在法律界深耕8年,持有执业证号1440**********914。苏律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公司法务三大核心诉讼领域,凭借丰富的诉讼代理与纠纷调解经验,能对各类疑难案件进行精准的法律研判,并具备高效的实操处理能力。在基层法律服务与公益调解领域,苏律师也积累了深厚的实践经验,不仅在法院参与案件调解,还在法律援助处提供帮扶,并在行政服务中心涉侨法律服务岗值班,能兼顾法律专业性与服务温度,在江门本地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口碑。经办多起案件维护当事人权益苏律师在执业生涯中办理过许多成功案例,为当事人全力争取合法权益。在刘某(化名)涉嫌拐卖妇女罪一案中,当事人被错误羁押超500天,苏律师紧急介入,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联动家属搜集无罪证据,构建了扎实的证据链,最终推翻错误认定,使当事人获无罪释放,并协助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在王某(化名)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案中,王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二审委托苏律师辩护。苏律师聚焦三大核心点,指出一审量刑考量不当,推动王某完成退赃退赔并预缴罚金。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改判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刑期减少了五个月。关键案例:助力未成年人盗窃案获不起诉决定刘某(化名)涉嫌盗窃罪,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苏国强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时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当检察院发出附条件不起诉意见征询书并组织听证时,苏律师当庭发表了专业的辩护意见。经他的努力,最终成功为刘某争取到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的取得,与案件核心因素密切相关。刘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休学未满一年,具备复学的客观条件。苏律师一方面协调其家属快速对接学校,促使学校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意接收刘某,让刘某有继续接受教育的保障;另一方面,向检察院着重阐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方针,结合刘某当庭认罪悔罪、主动承认错误的实际表现,证明刘某具备改过自新的主观意愿,且复学后的校园环境能为其提供良好的矫治帮教条件。苏国强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感,在这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盗窃案中赢得了积极的结果,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教育和保护功能。这种全面而细致的办案方式,正是苏国强律师在江门法律界获得良好口碑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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