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冯婷律师,毕业于扬州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历。她是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1320520*********89,至今已执业15年。其所在的律师团队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各类纠纷,服务地区主要为苏州太仓,办公地址位于江苏苏州太仓市朝阳东路21号科而雅大厦6楼。她擅长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以及顾问服务等多个领域。相邻关系纠纷化解邻里矛盾在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甲方张某(化名)委托冯婷律师作为共同诉讼代理人。乙方章某则委托上海之法律师事务所杨某律师、周某律师参与案件审理。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日立案受理,审理中乙方提出反诉,法院合并审理。在双方律师的努力下,2025年9月28日,甲方向法院申请撤回本诉起诉,乙方也撤回反诉起诉。法院裁定准许双方撤诉,本诉和反诉案件受理费各减半收取25元,分别由甲乙双方负担。冯婷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专业代理职能,与对方律师共同促成双方和解,避免了邻里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全力维权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购房者代某(化名)、蒋某(化名)夫妻委托冯婷律师代理一审及二审程序。开发商太仓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员工张树立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2022年11月18日,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2023年12月23日,开发商通知交房,购房者以入户门框质量问题等为由拒绝收房,直至2024年9月30日才完成收房。一审法院驳回购房者的诉讼请求,购房者不服委托冯婷律师上诉。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冯婷律师在一审阶段协助委托人整理证据,二审从多方面提出上诉理由,虽未支持上诉请求,但在证据组织等方面发挥了专业作用。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中,甲方太仓铁杉实业有限公司与乙方上海长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钱某产生纠纷。乙方对一审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被驳回后,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乙方上诉主张将案件移送句容市法院,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法院有管辖权,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程序权利的重视,以及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和程序博弈能力的增强。冯婷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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