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双方离婚时,房产按出资比例分割是常见的方式之一。即根据双方对房产购买的出资数额占总出资的比例来确定各自应得的房产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核心分析首先需明确房产购买资金来源,区分是个人财产出资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若一方婚前出资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要补偿给另一方。若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实务建议收集出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款支付凭证等。可先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提交房产相关证据出资证明等。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当事人按判决执行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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