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检察院对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核心分析检察院基于法定情形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这是其行使检察监督权的体现。法院有义务对检察院的抗诉进行审查并受理,以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正确实施。检察院抗诉后,法院需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案件,各方权利义务将在再审中重新确定。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检察院发现生效裁判存在法定违法情形或损害公益情形。实务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时应提交抗诉书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依照再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可在再审中积极举证质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对再审结果仍不服,可依法继续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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