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家属能见当事人的时间因案件阶段而异:1.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一般不能会见。只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2.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3. 审判阶段:家属经人民法院许可,在确保不影响庭审正常进行等情况下,可以在某些特定安排下会见被告人。此外,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如果家属想了解案件进展等情况,可以通过委托律师,由律师与办案机关沟通来获取相关信息,以间接了解当事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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