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判无效的情况如下: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通过欺骗对方房屋真实情况等手段签订合同,危害国家利益时合同无效。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例如买卖双方故意勾结,损害他人权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像借房屋买卖之名行非法洗钱等违法之事。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比如合同内容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违反当地关于房屋交易的特殊法规。6.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7.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的合同无效。8. 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比如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签订的合同。若房屋买卖合同被判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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