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可能引发诉讼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 赠与人撤销赠与: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若赠与人违反此规定擅自撤销,受赠人可通过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2. 赠与合同无效:如果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受损害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3. 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公证后的赠与合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若赠与人不履行交付房屋等义务,受赠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赠与人履行。4.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当受赠人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情况时,赠与人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赠与人不依法行使,可能引发诉讼。5.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在此情形下,赠与人同样可在规定时间内撤销赠与,若产生纠纷,可能诉诸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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