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继续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仓储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比如,仓储方未按约定储存货物,存货方可以要求仓储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仓储服务。2. 采取补救措施: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例如,仓储设施出现问题影响货物存储,仓储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设施。3. 赔偿损失: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如货物因仓储不当受损,仓储方要赔偿存货方货物价值损失及相关预期利益损失。4. 支付违约金:合同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若仓储方未按时交付货物,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存货方。5. 定金罚则:如果合同中有定金约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例如,存货方交付定金后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仓储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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