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法律专家辛巧丽: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辛巧丽,一位在涉税法律领域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卓越的律师。她拥有独特的职业经历和深厚的专业素养,为众多面临涉税难题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辛巧丽有着多重身份,她是执业律师,曾是检察官,还是注册税务师,这种多元背景让她既熟悉税务局的执法逻辑,又了解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能精准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当事人权益。她专注于涉税刑事辩护、税务稽查应对、税务听证及行政诉讼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从预防到应对,从行政到刑事的全面法律保护。在其执业生涯中,办理了众多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某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1. 案情:某某供应链公司因缺少进项和成本发票,联系上游三家网络货运平台公司虚开800余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77万余元,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少缴税款合计304万元。后因上游企业被查,该公司被税务稽查局认定偷税,需补缴税款304万、滞纳金200余万元,并处偷税金额0.6倍罚款182万余元,三项合计680余万。2. 办案经过及思路:辛律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该公司虽接受虚开发票,但存在真实成本支出,只是发票开具存在错位虚开情况。辛律师指导客户收集关键证据,在听证中提交。经激烈辩论和多次沟通,最终说服税务局按照核定征收办法补缴税款,降低行政罚款金额。3. 案件效果:调整后,补缴增值税77万,核定补缴企业所得税18万,滞纳金50余万,罚款金额降至49万,三项合计194万元,为客户企业降低近500万损失。4. 办案心得:纳税争议案件专业性强,纳税人若不及时委托律师,易错失救济途径和时效。本案中,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提出时间紧,很多纳税人易忽视风险。辛律师通过专业判断和有效沟通,成功维护了客户权益,也警示纳税人要重视听证程序。 某某加油站出租、发包后承租人隐匿收入型偷税案1. 案情:20xx年,阿某某将春光加油站出租给陈某某,陈某某经营期间用个人收款码收取营业款,存在偷税漏税故意,阿某某不知情。202x年,某市稽查局对春光加油站及阿某某处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 办案经过及思路:辛律师认为实际经营者是陈某某,阿某某不应承担纳税义务和处罚。指导加油站开办者先行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后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判后又代理其提起行政诉讼。3. 案件效果: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被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稽查局证据不足,未查清各方关系就作出处理决定错误。4. 办案心得:在出租、发包经营模式中,出租人、出包人面临税务风险,尤其承租人偷税时,可能需承担法律后果。因此,对外出租、出包需专业税务律师把关屏蔽风险。 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以不动产投资享受契税免税优惠后被税务稽查案1. 案情:2017年,自然人股东张某将四十余套商铺投资到其与妻子设立的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增资扩股,过户前咨询税务局获契税免税答复并取得证明后办理过户。2025年,稽查局认定该交易不符合免税规定,要求公司补缴契税90余万元,加收滞纳金120余万元。2. 办案经过及思路:辛律师认为税务机关处理错误,案涉交易张某咨询后按指引操作并享受免税优惠,且已过追征期,纳税人无主观故意,不应被追征税款和滞纳金。指导纳税人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后申请复议和诉讼。3. 案件效果:经复议和诉讼,法院采纳律师思路,认为税务机关存在过错且已过追征期,判决撤销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复议决定书,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两百多万。4. 办案心得:税收优惠政策适用需依法依规,纳税人不确定税收法律问题时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树立风险预防意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改变定性为逃税罪,最终争取到缓刑案1. 案情:某公司因缺少进项和成本发票,股东李某联系开票公司虚开1000余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少缴税款合计400余万元,后李某被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公安机关。2. 办案经过及思路:辛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详细阅卷认为本案应改定逃税罪,与公诉人充分沟通后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公诉人采纳后改变定性并适用缓刑。3. 案件效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重罪,本案改定逃税罪符合主客观定罪标准,大幅减轻当事人刑期。4. 办案心得:刑事案件辩护关键在审查起诉阶段,辛律师凭借十年公诉人背景,深知抓住此阶段,充分与公诉人沟通,才能发挥辩护律师作用,决定定罪和量刑。辛巧丽长期担任税务机关法律顾问,这使她能更深入了解税务机关工作流程和执法要点,从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她凭借注册税务师专业能力证书,在税务相关法律事务中展现出深厚的专业功底。无论是复杂的涉税刑事案件,还是棘手的税务行政争议,辛巧丽都能凭借其丰富经验和专业智慧,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值得信赖的涉税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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