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隐私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私人生活安宁权: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侵扰的权利。比如,未经同意,他人不得频繁拨打骚扰电话、上门纠缠等,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状态。2. 私密空间隐私权:自然人的住宅、个人行李、电子邮箱等私密空间不受侵犯。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私自查看他人的信件、邮件等。3. 私密活动隐私权:个人的一些私密活动受法律保护。例如,夫妻之间的亲密行为、个人的宗教信仰活动等,他人无权窥探和公开。4. 私密信息隐私权: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这些信息未经权利人同意,他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也不得公开。5. 个人信息保护:民法典强调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若违反规定处理他人信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