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写字可以录视频当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采用录视频立遗嘱时,要确保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两个以上见证人需全程在场见证,且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视频内容要清晰记录遗嘱人的姓名、肖像、立遗嘱日期等关键信息,以保证遗嘱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这样,即使遗嘱人不会写字,通过合法有效的视频遗嘱,也能明确表达其对财产等身后事宜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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