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2.7亿非法经营数额指控2018年底,被告人韩某(化名)到澳门某珠宝店工作后,得知可通过买卖外汇赚取差价。他通过他人以自己名义在境内注册商户、办理POS机并绑定名下多张银行卡,将POS机带至澳门用于换汇。2019年至2023年,韩某(化名)伙同他人利用POS机及名下银行卡,在澳门接收客户兑换港币的人民币资金或支付兑换港币的资金,经统计,兑换外汇数额约2.7亿元。辩护策略:直击关键事实与证据漏洞丁文怡律师作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在一审和二审庭审中提出了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关键事实不清律师指出,本案据以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不清。非法经营数额认定不清,现有事实无法还原具体的犯罪经过,存在多个疑点。在如此庞大的交易数额面前,缺乏清晰的事实认定依据,这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证据不充足且关联性、证明力存问题律师强调,本案据以定罪的证据不充足且关联性、证明力存在严重问题。2.7亿元的犯罪数额和韩某(化名)具体犯罪过程没有确切的直接证据支撑,且多笔交易发生在韩某(化名)不在澳门期间。这表明指控韩某(化名)的证据链存在明显缺陷,难以有力地证明其犯罪事实。案件结果:二审改判,大幅下调数额与量刑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韩某(化名)犯非法经营罪,数额为2.7亿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0元上缴国库。然而,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定基本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但对上诉人韩某(化名)的犯罪数额及违法所得认定错误,导致量刑不当。依照存疑有利被告人的原则,二审法院认定韩某(化名)非法经营数额为1289.230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892元上缴国库。后续影响:创造刑事二审改判奇迹一审认定被告人韩某(化名)非法经营数额2.7亿元,丁文怡律师成功在二审将数额辩护下调至1289.2302万元,相差接近20倍。上诉人韩某(化名)的量刑也从六年下调至三年,减少了一倍,罚金和上缴违法所得的金额也大幅度降低。在刑事二审改判率不到10%的中国司法背景下,丁文怡律师又完成了一大突破,充分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辩护技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