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给予孩子钱财的约定通常是有效的。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该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中关于给孩子钱的条款就应当履行。这是基于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延伸,也是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权益。从法律性质上讲,这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所附条件是孩子正常成长所需的各项费用支持。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给孩子钱的约定,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法院经审理确认协议有效后,会判决违约方按照协议履行,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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