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历程韦宇春律师2009年毕业于广西民族大学,获得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2018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结业。他的工作履历丰富,2010年6月起入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担任信访维稳专员,之后还在多家公司担任法务相关职位。2015年11月入职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2018年1月取得执业证,2022年3月合伙设立广西益嘉远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至今,执业年限达8年。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担任第六届南宁律师协会立法与政府顾问事务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荣誉加身,彰显专业实力韦宇春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获得了第六届南宁律师协会立法与政府顾问事务委员会优秀委员,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优秀委员的荣誉。这些荣誉是对他在法律领域专业能力和贡献的高度认可,也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地位和影响力。典型案例,展现专业风采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安x洛公司拥有多个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X鞋业生产侵权商品,由南宁X商贸有限公司供应给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第X分公司售卖。韦宇春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核实证据,凭借丰富的经验判断供应商通常无法证明其进货渠道合法及尽到注意义务。他建议起诉生产商、供应商以及售卖方,最终法院支持了关于生产商、供应商承担侵权责任的意见,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商标权益。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纠纷案件里,秦X(化名)出生后随父母落户富德村X组,长期居住且户口无迁移,但富德村X组以其为出嫁女为由拒绝给予其及子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分红分配。同批当事人情况多样。韦宇春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指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本质是城市郊区分配权平衡问题,按当地分配方式,仅以出嫁女身份拒绝分配是错误的。依照法律和裁判实务,最终法院支持了出嫁女及相关人员确认资格及同等待遇分红分配的主张。某职务侵占案件中,当事人因犯挪用资金罪刑满释放当天又因职务侵占被警方带走。韦宇春律师会见当事人后,发现此次涉嫌的职务侵占事实与曾判决的挪用资金案件事实在时间、涉案金额上高度重叠,属于重复处理。他立即整理材料向检察院提出不批捕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对当事人决定不批捕,避免了当事人的不当羁押。韦宇春律师在8年的执业生涯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在一个个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也赢得了行业的认可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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