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不一定要分割。1. 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 若房产是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可按此份额分割。3. 若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双方也可协商不分割,比如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等。4. 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后接受赠与或继承,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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