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即使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受损害方仍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例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未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交付。采取补救措施:对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受损害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了损失赔偿范围。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