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履行的标的物数量不符:比如合同约定交付100件商品,实际交付90件,这就属于数量上的不适当履行。2. 质量不合格: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例如合同要求的是一等品,交付的却是二等品。3. 履行的时间不当: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如合同规定3月1日前交货,结果4月才交付。4. 履行地点错误:没有按照合同指定的地点履行。像合同约定在甲地交货,却在乙地交付。5. 履行方式不妥: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例如合同约定采用快递送货,却改为自行送货且未通知对方。合同的不适当履行违反了合同义务,可能引发违约责任等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具体责任承担依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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