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2. 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3. 不去开庭可能导致丧失陈述、辩论等权利,不利于维护自身利益。当事人应尽量按时出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需提前向法院说明并申请延期等,以保障自身诉讼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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