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交警会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及车上货物。2. 如果需要对车上货物进行检验、鉴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验、鉴定完成后,货物会及时返还当事人。3. 若当事人逾期不领取,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车上货物则会进行相应的提存等处置。4. 相关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该规定保障了事故处理过程中对车辆及货物处理的规范性和公正性,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妥善维护。总之,车上货物的处理是按照法定程序,在保障事故处理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处置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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