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房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 若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抚养孩子,房屋可能会判给抚养孩子一方以保障孩子居住权益。3. 对于尚未还清的按揭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离婚时需共同承担。双方可协商确定分担方式,如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债务性质、双方经济能力等综合判定。例如一方收入稳定,可能会判决其承担较多债务份额,以利于债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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