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是否担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酒店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配备安保人员、设置监控设备、提示保管贵重物品等,对财物丢失无重大过错,则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酒店存在过错,比如安保措施不完善致财物被盗,或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导致财物损坏丢失等,酒店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