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在无特殊约定时,双方对这些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2. 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双方可协商一致决定如何使用、处分。比如协商决定是用于共同生活开销、投资等。若要处分重大财产,如房产、车辆等,需双方共同协商并作出决定。3. 若双方无法就共同财产处置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判。例如,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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