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超市受伤,超市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如下: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2. 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3.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4. 误工费:若小孩有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5. 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凭票计算。6. 残疾赔偿金(若构成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7.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等因素确定。具体赔偿需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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