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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丁文怡律师:七年刑事辩护生涯,成就专业与务实典范

2026.02.26刑事辩护5人浏览

个人简介
丁文怡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她是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七年的执业经验。因毕业于警校,她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流程与证据标准有着深入的理解。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她能精准地研判程序合规性以及证据链条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审查起诉和庭审阶段,她能提出极具针对性的质证意见和辩护策略,凭借出色的法庭辩论技巧、证据分析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将前期对案件的洞察转化为法庭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辩护。
丁文怡律师善于与当事人及其家属交流,清晰、有效地解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案件走向,建立彼此间的信任。她不仅重视法庭上的表现,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也会通过法律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不予批准逮捕申请等方式,积极推动案件朝着对当事人有利的方向发展。她能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多元化的辩护方案,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程序性辩护等。七年来,她处理了大量各类刑事案件,如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故意伤害等。
重要经验与专业提升
成功辩护案例
丁文怡律师曾担任惠州某X局主任受贿一案的辩护人,该案受贿金额高达八百多万,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展现出高超的辩护技巧和专业能力。
业务学习提升
她还参与了华东政法大学第六届刑辩培训班,并成功取得结业证书,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紧跟法律行业的发展步伐。
经典案例回顾
客服引流案:罪名变更先河
2023年起,赵某(化名)伙同李某(化名)为诈骗活动引流。丁文怡律师作为赵某(化名)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指出被告人主观上仅有概括性明知,缺乏诈骗的特定故意;客观上仅实行了前端引流,未参与诈骗实行行为;被害人的损失与被告人的行为之间缺乏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将罪名由诈骗罪更正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赵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丁文怡律师开创了广东珠海地区客服引流案件由诈骗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先河。
网络交友诈骗案:二审改判缓刑
被告人乐某(化名)和韩某(化名)以网络恋爱交友方式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41余万元。丁文怡律师作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提出韩某(化名)系从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等情节。一审韩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韩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同时,乐某(化名)也由一审的有期徒刑五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在刑事二审改判率不到10%的背景下,实现了重大突破。
非法经营外汇案:大幅下调量刑
2018年底至2023年,韩某(化名)伙同他人利用POS机在澳门进行换汇,涉及金额约2.7亿元。丁文怡律师指出本案关键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且关联性和证明力存在问题。一审韩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等,二审法院纠正了犯罪数额及违法所得的认定,韩某(化名)非法经营数额被认定为1289.230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等,量刑大幅下调。
丁文怡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取得佳绩,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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