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校跑着相撞,责任承担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学校方面,若其对校园秩序管理不善,未制定合理的校园活动规则或未有效制止学生在不适宜场所奔跑等危险行为,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比如学校未明确划分活动区域与非活动区域,导致学生在不该奔跑的地方乱跑而相撞。相撞学生的监护人也可能担责。若监护人未教导孩子遵守校园秩序、注意安全,孩子因缺乏必要安全意识而引发碰撞,监护人有一定过错。一般情况下,双方学生可能都有部分责任。若一方学生存在故意奔跑打闹等明显过错行为,引发碰撞,其责任比例会相对较大;若双方都处于正常奔跑状态且难以判断谁有更明显过错,则可能平均分担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校管理、学生行为等多方面因素,由相关部门或法院综合判定,以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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